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这为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指明了方向。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增强“四个定力”,真正做到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增强政治定力,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一要坚定政治信仰。党员、干部要将党规党纪的具体内容刻印在心,深刻领会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不断将崇高的理想信念转化为提高思想觉悟、涵养初心使命的政治自觉。二要站稳政治立场。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绝不含糊。三要锤炼政治品格。要在真学真改真干中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提升党性修养、践行好干部标准的政治自觉。
增强纪律定力和道德定力,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学习《条例》,关键是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要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党员、干部要树牢“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政绩观和“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的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在实践中不断将纪律规矩转化为“民生为大”的思想自觉。二要保持心敬言戒行止。党员、干部只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严格遵守纪律规矩,才能杜绝“无关要紧”的麻痹心理、“下不为例”的试探心态、“小事无妨”的侥幸心思。要慎独慎微,时时、事事、处处严以律己、谨言慎行,才能思想不失偏、言行不逾矩。要在做事上知进、欲望前知止,不断将纪律规矩转化为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的思想自觉。三要坚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党员、干部要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为民造福的公德、严于律己的私德,不断提升道德认知,强化道德自律,砥砺道德实践,不断将纪律规矩转化为修身律己的思想自觉。
增强抵腐定力,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学习《条例》,落脚在以实际行动拒腐防变,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一要崇法守法。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工作生活各方面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要遵制守制。党员、干部必须持续扎紧制度“铁笼子”,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全面学习党内各项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和规范性文件,真正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制度权威,做规章制度执行的表率。三要涵养正气。党员、干部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经典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修心养性、用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正心明德,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不断将纪律规矩转化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行动自觉。
(作者单位分别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大学,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