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动重庆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要做到“四个坚持”推进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 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邓春芝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建设现代化新重庆的必然要求。如何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更好地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重庆日报推出策划专题,与读者共享。

  ——编者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要深刻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党纪学习教育的必要性,做到学以明志,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学以铸魂,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学以致用,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是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党的纪律问题。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虽然只有900余字,但包含了大量关于纪律要求的内容。党的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将“纪律”作为单章设立。党的五大选举产生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规范性地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纵观不同时期的入党誓词,多有“服从党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纪律”等强调纪律的表述,旨在从入党之时起就强化党员的纪律意识。1949年6月,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经验作了集中概括,第一条就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纵观党的建设史,正是有纪律严明的独特优势,全党才能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勇于推进自我革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推动事业向前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总体布局,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很多领导干部犯错误,最后在忏悔书中都说对党章和党规党纪不了解、不熟悉,出了事重新学习后幡然醒悟,惊出一身汗。如果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好了、掌握了,又自觉遵守了,防患于未然,就可以防止一些干部今天是‘好干部’、明天是‘阶下囚’的现象。”严格自律前提是知规守矩。知是行之始。纪律要成为刚性约束,既要强化纪律执行,也要加强纪律教育。“人不学,不知道。”只有把党规党纪真正学好了,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才能避免“无知无畏”的高傲姿态、“与我无关”的侥幸心态、“一知半解”的糊涂状态、“知行不一”的无效表态。开展集中性学习教育,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一条重要经验。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利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形成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纪律的威力也全在于运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是学以明志,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学以铸魂,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只有做到思想自觉,才能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三是学以致用,把纪律规矩转化为行动自觉。对党员、干部而言,党纪既是刚性约束,也是有力保护。只有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真正把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越用越习惯、越用越踏实。自觉把党的纪律作为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本文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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