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交房即交证”现场。(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图) |
本报讯 (记者 龙丹梅 见习记者 于鹏程)2月28日,巫溪县海成澜溪别院1366户业主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同时,领取了不动产权证。这是该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的创新举措。今后,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且符合“交房即交证”条件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房企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交房即交证”,做到住权与产权同步。
“拿着这个‘红本本’,心里特别踏实。”海成澜溪别院业主杨西敏告诉记者,过去,从交房到拿到不动产权证,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没有产权证,就意味着和房子相关的买卖、赠予、抵押、置换、继承、落户、子女上学等权益无法落实,极大地消磨了购房者的时间和耐心。杨西敏说,此次巫溪推行“交房即交证”,给他和其他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住建、税务等相关单位,重新梳理办事流程后将部分工作前置,对相关环节进行了优化,通过信息共享、提前介入、一并申请、并联审批、压缩时限等措施,在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做到“交房即交证”。
“通过‘交房即交证’,一来便民利企,二来也能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