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市委六届六次全会也指出,要聚力打造完善内陆高水平对外开放新体制标志性成果。高质量建设西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以下简称“西部中心”)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仲裁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市委六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西部中心建设应以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为根本指引,借鉴国际经验,扎根中国大地和重庆实际,因地制宜探索一流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重庆方案”,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
以区域化为定位,完善全国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战略布局。西部中心建设必须明确其区域化定位,在全国“一盘棋”的战略布局中明确分工,补齐全国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西部板块”。国际商事仲裁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中国打造成为国际商事仲裁优选地、建设成为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新目的地,已经成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为优化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区域布局,2022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部署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广州市和深圳市、海南省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建设试点,支持试点地区建设具有高度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根据布局,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靶向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上海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致力于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和深圳市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联动港澳,聚焦大湾区并面向全球提供仲裁服务;海南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为导向。因此,西部中心落地重庆,应当与北部、东部和南部中心的建设形成全国协同,明确自身在西部地区对外开放中的区域定位与历史使命。西部中心的建设应立足于重庆多重叠加的国家战略优势,凝心聚力“向西”看,锚定重庆内陆开放综合枢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化服务,靶向发力,强化与其他中心互补并避免重复建设,形成立足西部、面向东盟、辐射共建“一带一路”的优质仲裁生态圈,谱写好全国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的西部篇章。
以特色化为引领,优化西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服务供给。西部中心的建设应通过差异化实现特色化,推进仲裁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特色化仲裁服务供给。一是在思路上,强化西部中心的服务供给侧与西部地区对外开放中商事争端解决的市场需求侧之间的闭环对接,形成需求侧牵引下的供给侧跟进改革模式,明确仲裁特色服务改革的方向。二是在路径上,结合经贸大数据和仲裁机构受理的涉及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案件分析,进一步明晰涉外经贸的主要纠纷类型、交易关系和发生场域,将其作为西部中心特色化仲裁服务的主要内容。三是在方案上,密切结合西部中心区域化定位中纠纷解决的当前实际和未来预判。西部中心的特色化仲裁服务应在传统的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基础之上,重点提升国际物流、国际能源投资、国际原材料和农产品贸易、国际劳工、国际工程建设、国际融资、数据跨境和跨境电商等领域的解纷能力,不断优化西部中心的特色化仲裁服务供给。
以国际化为抓手,加强西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对外合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国际商事仲裁是完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内容,也在“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之列。一是以重庆仲裁委员会的现有建设成果和正在推进的仲裁国际化方案为基础,打造西部中心的“火车头”。西部中心作为一个平台,需要形成仲裁服务的“雁阵”结构。重庆仲裁委员会经过长期的建设目前已建成“3中心+4专业仲裁院+3区域仲裁院”的全方位仲裁服务体系。因此,可将重庆仲裁委员会打造为西部中心的领头雁,形成“一超多强”格局,肩负西部中心建设的国际化使命,有效整合国内仲裁资源,并牵头推进对外合作。二是以“最大公约数”为指引,在西部中心高质量引入辐射区域的域外仲裁机构,高水平共建西部中心,将西部中心打造成为辐射区域更广的仲裁优选地和新目的地。三是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哪里,仲裁服务就延伸到那里”为方向,实施高水平“走出去”战略,在重点国家或地区建设西部中心的分中心,延伸海外利益的安全链。此外,还要以数字化为保障,夯实西部中心的数智底座,强化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在仲裁中的融通运用,推进在线仲裁、电子送达、电子文档、电子存证等应用,实现仲裁流程与案件管理的数字化。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