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形成同发展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以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的三个着力点

 

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王凤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其高效运行依赖于健全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和公平竞争、活力有序的市场环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从产权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对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作出重要决策部署,这对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激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完善产权制度是基础。产权制度不仅关乎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更直接影响到资源配置的效率、社会财富的分配以及经济社会的稳定。一是明确产权归属,强化产权保护。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类产权的归属、权能及保护范围。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产权安全。严厉打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效应。建立健全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司法审判和检察监督职能,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三是加强产权文化培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产权文化是产权制度的精神内核。要加强产权文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产权的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鼓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诚信经营积累财富。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和企业退出制度是关键。市场准入是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起点,企业退出则是终点,二者同样重要,都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环节。一是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持续精简优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二是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深入研究新兴行业发展规律特点,改革以行政审批为主的传统管理模式,探索更为柔性的准入管理机制,创新市场准入体系。加快推出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推动重点领域创新成果应用。三是完善企业退出制度。进一步完善破产法律体系,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动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退出,如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同时,加强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和监管,完善企业注销后的信息公示和档案管理制度。

  优化公平竞争制度是基本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公平竞争作为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其核心在于机会均等、公开透明和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是强化公平竞争法律保障。完善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界定公平竞争的标准和界限,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行为规范。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遏制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破行业壁垒和地区封锁,促进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三是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执法,依法查处垄断协议、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执法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各种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是本质要求。社会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市场交易行为产生、市场经济形成和健康高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一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法规制度。加快制定和完善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服务、信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使用、共享、披露等环节的权利和义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营造诚实守信、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障,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三是推动社会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推行柔性智慧监管,探索信用积分管理,健全适度容错机制。完善信用承诺机制,编制市场监管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与事中事后监管衔接机制。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3AFX018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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