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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审计条例》 推动新时代重庆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审计局局长戴希就《重庆市审计条例》答记者问  

《重庆市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9月27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修订审计法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审计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就《条例》颁布施行的有关问题,市审计局局长戴希回答了重庆日报记者提问。

问:《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义?

答: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有关审计职责范围、审计权限、审计行为、审计整改和监督责任等作了较大修改。近年来,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出台了全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审计全覆盖、审计整改等相关规定。现行《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于2008年制定,在推动全市审计工作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条例存在与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要求不适应、相关内容与上位法和我市改革实际不一致等情况,有必要进行全面修改。

《条例》的制定,一是全面落实党的领导。《条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强化党领导审计工作的立法保障,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并行之有效的审计管理体制,确保全市审计工作始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保障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履职。《条例》进一步明确、细化和扩展审计监督范围和内容、审计监督手段和权限,为保障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更加完备的法规依据。同时,加强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监督,规范审计权力运行,依法保障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三是推动以高质量审计服务保障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条例》充分吸收我市审计工作改革创新成果,将在审计工作实践中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解决制约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更好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问:《条例》在哪些方面作出新规定?

答:《条例》共7章51条,总结提炼重庆审计工作创新经验成果,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职责权限、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深化审计数字建设等方面作出了全面具体规定。

一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为进一步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增强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条例》规定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二是筑牢全市审计一盘棋工作格局。我市全面实施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具有重庆直辖市扁平化管理特色的管理体制,成立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县党委审计委员会,巩固和深化了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条例》肯定了现行管理体制,强调审计项目计划全市统一管理要求,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整体合力,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三是加强审计机关建设和审计人员管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的要求,《条例》规定了审计队伍建设标准,细化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履职行为规范,建立回避制度和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强化对被聘请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四是进一步完善审计机关职责。为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条例》增加同级决算草案、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审计监督职责,规定可以对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等进行跟踪审计,建立审计发现风险隐患通报制度,强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等。

五是推动审计数字化建设。为贯彻落实六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审计大数据智能化水平”要求,推行审计数字化改革,《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应当构建审计数字化工作体系,推进全过程数字化审计监督,建立常态化审计数据报送机制及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等。

六是优化审计程序和权限。为保证审计机关全面依法有效履行审计职责,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条例》在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审计调查、固定电子数据证据、查询账户存款等方面增加了规定,进一步健全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的协助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等。

七是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为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效果,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审计机关、有关主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等各层级的整改责任,规定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预算安排等的重要参考。

问:请谈谈全市审计机关如何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答:全市审计机关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通过新媒体、网站、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和解读,主动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制定意义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审计进点、现场实施、征求意见、督促整改等时机向被审计单位宣传《条例》,积极取得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氛围。

同时,要自觉把《条例》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坚持依法审计,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开展各项审计工作,着力实现审计制度更加健全,现场管理更加高效,问题整改更加到位,成果运用更加充分。要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的工作导向,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全面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敢于善于揭示和反映重大问题,积极推动审计整改,将审计整改成果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