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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个一”让乡村走上善治之路 张鲁青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软实力”,关乎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乡村治理,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坚持以党建统领乡村治理,使乡村在良性互动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让乡村走上善治之路。

建好一支队伍,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级党组织是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乡村治理中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按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要求,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六有”目标,即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

用好一个资源,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帮扶指导协调监督作用。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向乡村基层选派驻乡驻村干部的工作力度。今年,更是要求向全市所有行政村选派1名农村工作指导员。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的要求,驻村干部要切实完成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的职责任务。对于今年新选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则进一步明确了当好“六大员”的工作任务。驻村干部在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方面,有着较高的学历水平,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要善用驻村干部,给他们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快地了解和适应基层,让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理清一个观念,乡村治理的主体是基层群众。乡村治理若不能让基层群众活动起来、参与进来,只依靠基层干部忙里忙外、帮办代办,将难以发挥更大作用。有些地方群众参与性不高,那是因为我们对基层群众不够信任,对他们的意见建议不够尊重,没有建立健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工作机制。高手在民间,要多到基层调查研究,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只有充分激发基层群众的内生动力,调动他们参与乡村建设、乡村发展、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真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随着各地村规民约的逐步完善和积分银行的逐渐普及,基层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正在被有效激发,村民自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但我们仍然还要在实施过程中加强指导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让村规民约和积分银行实现从“有”到“有效”的良好过渡。

坚持一个导向,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评价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激励,既是对治理效果的判定也是对治理方法的检验。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跳一跳、够得着”的考核目标,建立多维度的评价指标,备好乡村治理任务清单。目标的制定要结合各地实际,不能齐步走、零偏差。评价既要有结果性评价,也要有过程性评价;既要有上级对下级的评价,也要有下级对上级的评价、平级之间的评价;既要有系统内的相互评价,也要有系统外对系统内的评价。评价过程要对标对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让他们找到真实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并得到充分的肯定和鼓励,激发起创先争优的持续动力。

担起一份责任,经常深入基层培优补差。完善了制度体系,备好了任务清单,就要多花点时间到基层走走,进行培优补差,发现一些面上的问题,作为重点集中进行解决。同时,要建立“后进村”转化帮扶机制,让搞得好的村与搞得不好的村结对。领导干部不能做“甩手掌柜”,只知道提要求、下任务,而要经常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基层单位要建立互助协作、交流学习的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治理水平,进一步融洽关系、凝聚人心,真正走乡村善治之路。

(作者系市委组织部帮扶集团派驻开州区满月镇天子村第一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