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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发布全国首个家校共育工作标准 每学期教师对特定学生家访不少于1次  

本报讯 (记者 匡丽娜 张凌漪)1月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教育评估院获悉,由该院研制的《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工作标准》(以下简称《工作标准》)发布。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家校共育工作标准,标志着重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以标准建设规范家校共育工作。

据了解,《工作标准》是在市教育评估院2015至2021年《家庭教育监测报告》基础上制定的。据市教育评估院院长刘云生介绍,监测结果显示,全市超过九成的学校(幼儿园)将家校共育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内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基本开展,家长对各项共育工作满意度超过80%。

但是,目前我市家校共育还存短板。部分学校家校沟通形式单一,家校沟通的主要形式还是家长会,且较多停留在信息发布层面,仅有27.36%的学校会采用孩子成长报告方式。极小部分家长认为“家校共育”是为了减轻学校和教师的负担、忽视了自己作为主要教育责任人的职责。部分学校存在阶段性强、连续性弱,随意性强、计划性弱,共育课程建设体系化不强的问题。共育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如应关注家长个性化需求、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等。

刘云生介绍,《工作标准》从整体规划、家长学校等30个方面对家校共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着力解决家校共育中存在的短板,提升家校共育质量。

如针对“阶段性强,连续性弱”的问题,《工作标准》提出学校应将家校共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

此外,《工作标准》还提出具体建议。例如,学校应策划开放日、接待日、家长会、家校共建等活动,并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让家长走进学校,了解学校;定期开展家校一体化亲子团体活动;班级教师团队每年与每名学生的监护人开展至少1次交流,校级干部团队至少与全校5%的家长沟通交流;每学期教师对特定学生家访不少于1次等。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正式实施,《工作标准》细化了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规范开展家校共育活动。”市教育评估院有关负责人说。

据悉,目前全市家校共育实验区、实验校已展开基于标准的家校共育工作水平评估,梁平区,九龙坡区,铜梁区等区县学校已按照《工作标准》的相关要求开展试点。市教育评估院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展家校共育评估认证,推出一批优秀范例,引领家校共育标准落地见效。